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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成绩及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面试工作已于2023年11月18日结束。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现将大鹏办事处岗位考生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事项、资格复审及考察事宜进行公布,具体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岗位拟聘用名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事项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11月28日。

2.体检医院: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

3.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1寸彩照参加体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4.体检项目选择《普通入职体检》类型。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现场支付。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考察

根据招聘公告,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本次资格复审需要考生提供材料如下: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如党员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清单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收原件);

7.体检表(收原件);

8.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现场或邮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1413室。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咨询电话:0755-84301099。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大鹏新区大鹏党工委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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