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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拟聘用派遣制驾驶员的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过资格审查、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及政审等程序,我院拟聘用程军等2名派遣制驾驶员,公示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学历

学位

总成绩

体检是否合格

政审是否合格

程 军

汉族

1985.11

大专

92.42

合格

合格

张淮鸿

汉族

1989.01

高中

89.75

合格

合格

二、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7日

三、受理意见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受理电话:023-67673131

来函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邮政编码:401147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请以书面来函或来人方式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不得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五、其他事宜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者,将按程序聘用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派遣制驾驶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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