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 指标 | 招聘要求 | 所学专业 | 其他要求 |
一般管理辅助岗位 (机关辅助) | 3 | 大专及以上学历,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宁波大市户籍 | 专业不限 | 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
社保站 | 3 | |||
综合执法辅助岗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197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宁波大市户籍 | 有执法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月28日(截止16:00)。
2.报名邮箱:71263753@qq.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百丈街道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6.邮件名称写明: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
7.联系电话:0574-87741305(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可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位要求。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录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出现离职的,空缺名额可直接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以上岗位均需服务街道统筹安排,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7740676。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