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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我县工作人员配备的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若干名。

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缓解当前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26个单位,46人。详细招聘计划见附表1招聘目录。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及呼玛县本地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认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具备满足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和领导,品行端正;

(五)鼓励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员参加本次招聘,同等条件下脱贫人员优先录入。

(六)服从岗位分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呼玛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由呼玛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OA网、呼玛河公众号、呼玛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请各用人单位按照(附表1)报名时间于当日8:30,派人到呼玛县就业服务中心会议室完成报名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策解答工作。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时间逾期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报考各单位时间不同,如有疑问可到就业服务中心302室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将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告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报名地点:呼玛县就业服务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韩笑

咨询电话:15645706609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呼玛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无土地证明(附件4)各2份。

(2)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历材料(学历具体要求见附表1)及本条规定材料的复印件各2份。

 (3)近期同版免冠蓝底一寸照片4张。

3.资格审查:所有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对,考生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必须如实、准确、完整提交报考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的,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该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此岗位:

(1)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以股东、合伙人、法人等形式参加企业经营的(公告发布之日前);

(2)有出租车、货车等机动车营运证及大型农机具的(公告发布之日前);

(3)有在职参保的人员

(4)有土地证(公告发布之日前);

(5)不符合(黑人社函[2021]509号)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不适合此项工作情形的;

(三)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    

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身体状况与拟任职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由用人单位按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时间共同进行,面试完成后。用人单位在三天内将面试录像等所有材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业服务中心302室)统一保存,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公示及聘用

考试完成后经呼玛县公开招录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及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的相关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呼玛县公开招录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成绩由高分至低分录用,成绩相同的按照脱贫人员(监测户)>学历层次>是否中共党员>参加工作时限顺序横向比较(参加工作时间长的优先)。录用后由呼玛县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完成后统一上岗。

五、薪酬待遇

根据黑政规[2021]2号文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署人社发[2015]55号文件《关于公益性岗位等临时工作人员执行病事假工资有关规定的通知》。

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列支。岗位补贴执行黑龙江省政府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月)。

六、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使用和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主要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考核录用结果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附件1:46人公益岗招聘目录11.20.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无土地证明.doc

请报名考生自行打印附件 2、3、4

呼玛县公开招录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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