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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质地球所关于四级职员岗位招聘的通知

各实验室、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字〔2017〕8号)、《地质地球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质球所字〔2020〕40号)和《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级业务主管四级职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科发人字〔2017〕136号),经所务会研究决定,本年度四级职员岗位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性质与岗位职数

四级职员是综合管理岗位中的高层级岗位,为非领导岗位,不纳入所(局)级领导干部管理范畴。

本次四级职员岗位聘用职数为1个。

二、岗位基本职责

协助单位领导承担专项管理工作,或主持单位某一部门工作;开展管理相关的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管理骨干人才。

三、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践行科技创新、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价值理念,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任职能力要求:系统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能够负责单位某一部门或某一方面工作,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能组织实施;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文章,或起草过被院(所)采纳的重要报告或重要文件。

(三)学历要求:198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任职年限要求:应任五级职员累计满10年且任处长岗位累计满5年,或具有副所(局)级领导岗位任职经历。近3年来年度考核获2次“优秀”的,可减少1年五级职员任职年限要求。对任五级职员以来年度考核累计获5次“优秀”的,可减少2年五级职员任职年限要求。在计算五级职员任职年限时,对于在管理岗位上执行专业技术系列的人员,其副高级任职时间可视同五级职员任职年限。

四、岗位待遇

新聘用的四级职员不对应副所(局)级领导岗位的相关待遇。基本工资执行国家四级职员工资标准,岗位绩效工资为研究所规定的对应岗位类别工资,其他待遇参照属地政策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的年龄退休。

五、评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者需于2023年12月04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四级职员岗位应聘表》(附件1)、《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2),以及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应聘材料。同时要求表格(附件1和附件2)用A4纸正反面打印勿装订,签字笔或钢笔签名,内容精炼勿超页填写,应聘内容多可另附答辩报告。

2、电子版材料:所有纸质版材料对应的电子文档,以及《四级职员岗位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要求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命名规则为:张三-《XXX表》、张三-应聘材料名称;请发至renshi@mail.iggcas.ac.cn邮箱。

(二)资格审查:研究所组成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应聘候选人。

(三)考核评议:研究所成立四级职员岗位聘用委员会。应聘人在聘用委员会会议上做答辩报告,每人报告10分钟(需准备PPT,勿用PDF),答疑5分钟,答辩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聘用委员会在听取报告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数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四)考察:由研究所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政鉴定意见。

(五)确定拟聘人员:党委会列入“三重一大”议题研究,所务会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在地3楼布告栏中公示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备案: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人员有关材料上报院人事局备案。

(八)聘用:通过院备案的拟聘人员,研究所正式发文聘用。

六、其他

(一)对国家已有明确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又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纳入职员系列。

(二)对于非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需要标明学历属性;对于档案中没有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只有提供并补齐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认定其学历学位;对于国内非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由副所(局)级领导干部转任四级职员的,不参加岗位竞聘,直接转任,不占岗位职数,不报院备案。

七、本通知解释权在所务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1:《四级职员岗位应聘表》.doc

附件2:《岗位聘用审核表》.doc

附件3:四级职员岗位应聘人员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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