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经省人社厅同意,现适当调整我校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调整后的岗位见下表。本公告未列明的其他招聘事宜均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招聘单位 | 内设机构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招聘计划 | 岗位描述 | 岗位 所需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它条件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 艺术学院 | 专任教师 | 专技岗位 | 技术七级(副高) | 1 | 主要从事环境设计专业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 | 美术学、设计学、环境设计、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专任教师 | 专技岗位 | 技术十级(中级) | 1 | 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 | 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历史学、情报学 | 博士 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科研业绩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专技岗位 | 技术十级(中级) | 2 | 主要从事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的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 |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旅游管理 | 博士 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科研业绩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专技岗位 | 技术十级(中级) | 2 | 主要从事会计、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 | 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审计、工商管理、会计学 | 博士 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科研业绩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 |
湖北第二范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