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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经省人社厅同意,现适当调整我校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调整后的岗位见下表。本公告未列明的其他招聘事宜均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招聘单位

内设机构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招聘计划

岗位描述

岗位

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它条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艺术学院

专任教师

专技岗位

技术七级(副高)

1

主要从事环境设计专业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

美术学、设计学、环境设计、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

硕士

45周岁及以下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

专技岗位

技术十级(中级)

1

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

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历史学、情报学

博士

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科研业绩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

专技岗位

技术十级(中级)

2

主要从事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的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旅游管理

博士

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科研业绩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

专技岗位

技术十级(中级)

2

主要从事会计、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

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审计、工商管理、会计学

博士

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科研业绩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

湖北第二范学院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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