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大常委会同意,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2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机关单位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303室(县委办公楼三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五)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填写《忻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蓝仕,联系电话:0772-5521817。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2023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出具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录聘人员按照本次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岗位待遇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全县统一,合同一年一签。综合考核合格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每月20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劳动关系存续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签合同或解聘。
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忻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