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集团下属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是目前成都市唯一一家以水务环保为主业的市属国有大型企业。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是成都环境集团旗下兴蓉环境(股票代码:000598)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污泥掺烧、厨余垃圾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并积极拓展生物质发电、垃圾填埋场修复、医疗废弃物处置、炉渣等其他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业务。
公司现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3座,在建1座,全部建成后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0吨,污泥1620吨,厨余垃圾850吨;运营垃圾渗滤液处理厂3座,日处理垃圾渗滤液8430吨;在建餐厨垃圾处理厂3座,全部建成后日处理理餐厨(厨余)垃圾850吨;在建医疗废弃物处置厂1座,建成后年处理量为19800吨。
公司服务于包括成都市中心城区及郊县在内的14个区市县,覆盖人口超过成都市常住人口的半数以上。公司先后荣获全国环卫企业AAA级信用评价、垃圾处置无害化AAA评级、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奖、四川省环卫会员单位先进集体、成都市五一劳动奖状、成都市工人先锋号。
二、市场化选聘岗位及职数
(一)垃圾焚烧发电厂副经理(副厂长)2名;
(二)餐厨垃圾处理厂副经理(副厂长)2名。
三、任职资格及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 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基本资格
1. 垃圾焚烧发电厂副经理(副厂长):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运行、设备技术、环保安全等管理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相应层级以上领导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4)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
(5)熟悉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生产运行、设备技术、环保安全等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生产组织能力、技术创新管理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
2. 餐厨垃圾处理厂副经理(副厂长):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及以上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生产运行管理、设备技术、环保安全等管理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相应层级以上领导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4)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
(5)熟悉餐厨垃圾处理厂的生产运行、设备技术、环保安全等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
四、考核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管理
上述选聘岗位属再生能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用人员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将按照再生能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试用期考核。
(二)考核管理
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的,具体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参照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对标全国同行业、同规模、同业绩的市场人员薪酬价位,结合公司实际,研究确定。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发布招聘公告——人选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聘任。
六、应聘须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市场化选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将《公开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或职称、近年来主要业绩工作证明材料(含任现职文件材料)、获奖材料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聘邮箱zsnyhr@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1. 垃圾焚烧发电厂副经理(副厂长):2023年11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
2. 餐厨垃圾处理厂副经理(副厂长):2023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三)联系方式
1.选聘工作咨询专线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028-86522969(663)
2.选聘工作监督电话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28-86522969(652)
七、注意事项
本次市场化选聘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开展选聘程序。请各位应聘者随时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本次选聘过程中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不收取应聘者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请应聘者注意识别,谨防受骗。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中共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