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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南充市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

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报考

单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岗位名称

岗位编码

南充市自贸协同服务中心

(物流与口岸

服务中心)

李绍朋

2311111024711

物流技术

230011

青 鑫

2311111060701

物流技术

230011

任 婷

231111103808

物流技术

230011

南充市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郭 虹

2311111104119

经济研究

230012

包中飞

2311111041903

经济研究

230012

陈鹤翔

2311111101716

经济研究

230012

宁 梨

2311111024527

文秘写作

230013

盛春利

2311111025709

文秘写作

230013

杜 娇

2311111062019

文秘写作

230013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12:00,13:00—17:00)。

(二)地点:南充市商务局503办公室(顺庆区玉带中路一段33号)

三、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2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正反两面)。(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五)报考南充市商务发展事务中心“文秘写作”岗位(编码230013)的,需所在单位出具其“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稿写作经历”的证明及三篇由本人撰写的文稿材料。

(六)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南充市商务局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由南充市商务局另行通知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范围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征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不指定复习内容。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签到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六)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七)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咨询电话:0817—2320716。

南充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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