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业科技中心(以下简称“成都中心”)是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致力于开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一二三产业融合,新产业新业态科技研发创新,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孵化等活动,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现将岗位任职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拟全职引进第二批管理、科研人员若干名。岗位具体情况详见《成都农业科技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等。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农业科研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学术作风,积极向上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科研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管理业务骨干、管理业务助理、科研助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成都农业科技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在职职工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允许报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业绩条件
(一)科研骨干岗位,近五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独立主持过科研项目,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际主流学术杂志发表有重要影响的SCI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至少2项(含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权等相应水平的成果);
2.获得过省部级成果奖励。
(二)科研助理岗位,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际主流学术杂志发表有重要影响的SCI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含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权等相应水平的成果),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含)篇以上。
五、保障条件及待遇
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聘期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依据。保障条件、待遇如下:
(一)聘期内管理业务骨干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税前)/年;科研骨干年收入不低于25万元(税前)/年;管理业务助理/科研助理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税前)/年。
(二)符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四川省、成都市及天府新区人才政策的,可同时享受相应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写《成都农业科技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材料以姓名+申报岗位(xx部门/团队业务骨干/业务助理/科研骨干/科研助理)命名;
1.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明;
2.近五年公开发表过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首页或封面;
3.近五年主持的研究项目情况证明材料;
4.重要获奖证明及能充分反映本人业绩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成都中心人事部门对应聘者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笔试、面试。
(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情况,中心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
(五)组织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
(六)公示。
(七)签订聘用合同。
七、 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
(二)个人报名材料务必详尽,所有信息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若已通过面试,也不予聘用。
(三)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以便有情况变化时能够及时联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15882644201 张老师17721877815
邮 箱:dssrs@caas.cn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东街36号。
成都农业科技中心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