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背景调查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最高学历 | 毕业院校 | 拟录用岗位 |
1 | 胡琪 | 男 | 1982.11 | 硕士研究生 | 上海大学社科学院 | 分公司负责人 |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要求举报者实名制,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以便核实真实情况,否则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受理电话:0574-8902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