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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或直接考察)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经审核报考资格条件,确定蔡超锐等179名考生进入面试,蓝春枫等3名考生进入直接考察(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1、2)。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

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北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西藏路48号北海职业学院22号楼1011室,0779-3923090。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北海职业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由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

4.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书;

5.报名登记表;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考生(含进入直接考察的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周六),上午7:30开始(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北海职业学院西藏路校区2、3号教学楼。

四、面试形式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

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教师2、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教师2、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教师等3个教师岗位采用直接考察方式,不需要进行面试。

五、面试内容

本次教师岗位面试提供参考教材书目信息(具体信息见附件3)。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如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进场前考生遗失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可先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凭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待面试结束后,本人携带补全的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北海职业学院现场验证。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23年12月2日上午7:30至8:00到达指定具体面试候考室验证、签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不提交放弃声明书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北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779-3923090

附件:1.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直接考察人员名单

3.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参考教材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下载【附件2: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直接考察人员名单.xls

附件下载【附件3: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参考教材.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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