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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2023年合同制人员招聘考试成绩及考察、体检公告

根据《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2023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总成绩及考察、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详见《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人员考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附件1)。

二、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将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人员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附件1中“是否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为12月2日(本周六)上午8点,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话畅通。

四、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体检前交予工作人员。

3.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录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总成绩进行递补。

六、咨询及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实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人员考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pdf

附件2:体检须知.docx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联系人:冯作昊联系电话:0533-78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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