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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姜堰区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含驻村护士)资格复审与领取体检通知单的公告

根据《姜堰区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含驻村护士)公告》有关规定,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与体检人员名单

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07室(泰州市姜堰区马厂西路100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姜堰区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含驻村护士)公告》要求,在发放体检通知单时对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能按公告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在报名时未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按报名承诺要求,在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资格复审时还需携带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电子邮件报名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体检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除携带报考人员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体检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时发放的体检通知单。

4.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公告)发布的相关信息,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逾期未领取体检通知单,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姜堰区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含驻村护士)资格复审与体检人员名单.xlsx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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