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卫发〔2020〕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平卫函发〔2023〕120号)精神,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测评、考察体检等环节,韩丹丹等43名定向医学生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公示人员如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静宁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933—2588586 0933—2532142
通讯地址:静宁县城关镇二天门巷8号
静宁县城关镇北环中路14号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静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