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四川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科研院科级干部招聘启事

根据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与科研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学校党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批复同意,现科研院科级干部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数

基金项目管理科副科长1名。

二、 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完成基金项目管理科工作;

2.具体负责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类科技

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主要包括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教育部及其他部委项目、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四川省其他厅局科技项目和其他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等;

3.负责校内基础研究培育等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4.负责基金类项目管理业务的年度报告和数据统计分析

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除符合《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21号)文件中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的要求外,应具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科技管理规划和科研管理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及个人表达能力;具有理工医专业背景,从事过科技管理工作者优先。

四、选拔方式和选拔程序

(一)选拔方式

采取竞争(聘)上岗方式选拔。

(二)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

实施小组向校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提出拟公开招聘的科级岗位及其任职要求等,人事处负责招聘公告挂网,面向全校启动公开招聘。

2.报名情况汇总

申报人员填写并报送《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实施小组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由学校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2)。

3.资格审核

实施小组听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纪委(未设纪委的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并由其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向学校工作小组报送申报人员《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实施小组。

4.述聘答辩

实施小组在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范围内确定岗位述聘答辩人选,并组织岗位述聘答辩(机关部处和党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的业务单位还需由机关党委选派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或机关党委办公室人员参加),述聘答辩人员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岗位述聘答辩后,实施小组应进行评分或投票,对岗位述聘答辩结果汇总、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留存各单位备查。

5.确定拟任人选

实施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岗位述聘答辩结果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6.任前公示

实施小组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干部群众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须实名向监督小组反映。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的,由监督小组组织调查核实。

7.发文任用

公示结束后,实施小组将拟任人选情况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向监督小组核实公示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或经认定不影响任用的,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经部务会研究讨论后发文任用。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

2.报名地点:科研院综合管理办公室(望江行政楼345)

3.联系人及电话:易老师 85468399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竞聘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将《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岗位申报表》(详见附件1)、《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2)交至望江行政楼345办公室,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y@sc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岗位申报表.doc

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doc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