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双桥区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一、主题事项: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包含就业登记、社保职工参保登记、社保卡申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医保职工参保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等6个事项。

二、办理条件:

办理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须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员工录用;

2.就业登记对象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3.就业登记对象人事档案须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且为省内各级公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人员,同时用人单位已在公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办理集体委托保管员工人事档案;

4.用人单位已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缴存人数不得少于缴纳社保人数;缴存基数、比例等应符合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办理情形: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情形包括:职工新参保或外省转入情形;职工本地单位间调入或灵活就业人员转职工情形;未就业随军配偶就业后成为单位职工等需要办理单位职工增加情形。

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下营房鸿福嘉礼小区A03区1号楼、2号楼之间底商)负一层1至3号窗口。

七、交通指引::市内乘坐1路、7路公交车在轻小型修理厂站下车,步行至承德市双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下营房鸿福嘉礼小区A03区1号楼、2号楼之间底商)负一层1至3号窗口。

八、咨询电话::0314-2056585/2050578

九:投诉电话:0314-2056583

十、申报材料:

员工录用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数量

备注

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一张表单

原件

1份

2、有效期内劳动合同

原件

1份

扫描PDF

3、转出档案介绍信/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

原件

1份

档案在原存档机构为单位集体委托的须提供该材料,单位加盖公章,扫描PDF(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提供模板)

4、居民身份证

原件

1份

上传身份证正反面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

1份

上传身份证正反面

6.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原件

1份

单位加盖公章,扫描PDF上传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原件

1份

单位加盖公章,扫描PDF上传

8、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登记明细表

原件

1份

单位加盖公章,扫描PDF上传

9、证件照片

电子版

1份

上传办事人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着深色上衣)彩色电子证件照

十一、办理流程:

9332f2c4ecde16c05a7b5796e4bdc3efa6c19532.png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