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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核减取消招聘指标的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缴费工作已完成。根据《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二)》,因部分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报名缴费人数不足,经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部分招聘指标。具体核减或取消岗位见附件。

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附件:取消核减计划表 (发布稿).xlsx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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