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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

临高县“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面试成绩: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日。考生如对以上情况有疑义的,请于12月1日下午17:30前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再受理,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请考生提前安排行程。

(二)资格复审地点: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红旗东街临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楼党委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临高县“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右下方签字并按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如报名表已贴则可不用);

4.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应届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证明(盖章));

5.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6.报考岗位要求取得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职称证书;

7.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8.定向岗位须提供社保清单《养老个人缴费明细单》;

9.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放宽学历的,须提供户口簿;

10.其它省、市、县在编在岗人员须征求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员的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资格复审材料不全、相关信息不符、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取消面试合格人员资格,并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8280317(临高县卫健委组织人事室)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附件1: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面试成绩汇总表.xlsx">附件1: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面试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2: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附件2: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临高县“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2023年

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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