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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第四批)

一、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简介

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南宁市水利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农村大中型灌区有关规划、技术规范编制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负责五化灌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配套项目建设。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3.服从工作安排;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二)岗位、人数及所需要的条件

专业技术辅助岗1人。要求: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工程管理及其相关专业,本科,30岁以下。因项目建设需要,须长驻项目建设项目部。

三、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具体按照南宁市财政最新外聘人员薪酬标准实施,月工资3077元/月;享受五险一金,社保、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负担,按规定个人应缴部分包含在岗位工资内,从每个月工资中代扣缴纳;享受双休及国家法定假日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对招聘上述岗位有意者,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邮箱:nanningwuhua@163.com,电话0771-3136976,联系人:马爱娟。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

求职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方式

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我中心工作人员在通过对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求职者按要求在面试之前到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0号办公楼503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验相关证件。

五、考试

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及南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采取不设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请考察人员自行到本单位指定的南宁市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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