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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进行体检的通知(第三批)

根据《2023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组织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11月30日早8:30。

二、体检集合地点:枣庄市立医院新城分院体检中心(枣庄市薛城区武夷山北路299号)

三、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2寸彩色照片1张(底色不限)。

四、体检须知: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清淡饮食,不要饮酒,尽量不服用药物(请遵医嘱),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女性尽量着裤装,方便查体;不穿带有金属装饰的内衣,穿着衣物要简洁,上衣不带饰品、首饰,以免影响影像结果;

5、做尿常规检查时,请取晨尿中段尿。

附件:

2023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第三批)

报名序号姓名报考职位
00507李林A-临床-内科医师5
00140钱亮C-检验-检验技师1
00037孙雯E-护理-护理管理1
00114王小杰A-临床-内科医师4
00173李宗国A-临床-精神科医师1
00287朱倩倩A-临床-内科医师1
00718赵梦D-药学-药师2
00797孔捷B-康复-康复技师2
00476李杭丞B-康复-康复技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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