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公告》要求,我校已完成资格初审工作,现将资格初审结果及考核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取消招聘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名称:医学院教师,岗位代码:110,无人通过资格初审,因此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发现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
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院教师岗位面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
(二)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以招聘单位要求为准。
(三)面试内容:
试讲:由学校各招聘学院专业技术骨干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基本素质(授课)能力等。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协同各招聘学院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性格气质,举止仪表,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对应聘岗位及岗位职责的认识,岗位需具备的综合能力及素养等。
(四)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试讲*60%+结构化面试*40%(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生须知: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核。考核当天,入围考核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或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六)面试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单独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电话故障、停机、无人接听等情况影响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可咨询喀什大学人事处,电话:0998-2890228。
附件:1.喀什大学2023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资格初审通过名单.xlsx
喀什大学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