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佳木斯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考试总成绩及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
二、考核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优先。拟进入考核环节人选详见附件。
三、考核相关要求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佳木斯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东风区岗位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名单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