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名。为做好这次公开招聘考试的各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常州市儿童医院行政楼2楼会议室
笔试成绩当天公布,合格线为60分
报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审对象,若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审对象。
时间:2023年11月6日下午13:30起
地址:常州市儿童医院行政楼2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三方协议原件;其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若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请出具学校提供的专业方向证明;
(4)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请携带相关材料一并审核(包括医师资格、规培证明、英语六级证书、文章等)。
(5)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不含编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岗位面试人选确定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起;
(2)面试考室:常州市儿童医院行政楼2楼会议室1;
(3)考生报到、候考室:常州市儿童医院行政楼2楼楼会议室2。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若达不到合格线则淘汰。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加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五、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
2.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2023年11月8日。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5.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九、政策咨询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接受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委纪检监察全程负责监督。考务工作按照“严密程序、合理安排、公平公正”要求组织进行,各招聘单位要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单位一经发现,将按考试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十、本方案由江苏省常州市儿童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