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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纪委监委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南宁市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孟菲等3名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纪委监委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2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12月6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43号,邮政编码:530022

监督电话: 0771-5338315、0771-5523252

附件:南宁市纪委监委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南宁市纪委监委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附件 南宁市纪委监委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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