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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面向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首批考察体检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进行考察体检的通知

根据《沂源县面向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对考察和体检人员(见附件)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同时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沂源县面向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进入考察、体检的岗位为沂源县面向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相关岗位按1:2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考察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档案要求密封完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档案在沂源县外的,可提或于体检当日沂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开具调档函;沂源籍师范类毕业生档案在沂源县教育体育局的需到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查询登记;沂源籍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在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的需查询确认后到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登记信息及档案编号有工作经历需调取工作档案的,可一并开具调档函。

2、提交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一份(可提前到沂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开具给派出所的公函;友情提示:淄博市户籍的应聘人员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博警方”微警务下载并打印纸质版)。

3、本人书写的个人鉴定,格式见附件3。由本人撰写并亲笔手写签名。个人鉴定材料在报送纸质版的同时,请发邮件至yyxjyjrsk@163.com邮箱(邮件以“学段学科+姓名+个人鉴定”格式命名,例:“初中语文王某某个人鉴定”)。

4、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格式见附件4。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村(居)委员会或社区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材料并加盖公章

5、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请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将个人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清晰打印。

上述材料,报送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沂源县胜利路4号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人员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如学校不再发放报到证的,可不提交)、毕业证(专科到研究生全部)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专科到研究生全部)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全部)、学位证(全部)三种证件及其复印件,为便于保管请按上述顺序装在一个透明文件袋内)、《2023年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5,提前填好个人信息并贴好照片),空腹到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沂源县胜利路4号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集合,不准迟到,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于现场通过网上进行支付,约400元左右,届时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6)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2023年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5),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亲笔签名。贴本人近期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完成后连同体检表一并交医院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此次聘用资格;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相关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查看沂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沂源县面向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3-3227230

监督电话:0533-3258783

附件:

1、沂源县面向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沂源县面向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首批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3、个人鉴定格式

4、思想品德鉴定格式

5、2023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信息登记表

6、体检须知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沂源县面向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2:沂源县面向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首批考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3:个人鉴定(格式).doc

附件4:思想品德鉴定(格式).doc

附件5:2023年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6:体检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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