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特岗教师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计划外用工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4个岗位,分别为中非大学联盟交流机制研究院秘书1名(岗位1)、 浙江省卓越教师培养“2011协同创新中心”秘书1名(岗位2)、研究生办公室秘书1名(岗位3)和教育专业学位(EDM)中心办公室秘书1名(岗位4)。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学校、学院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工作认真负责,拥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4.有较强的交流与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岗位技能要求

岗位1:

1.较出色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3.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生),外语及相关专业背景优先;具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岗位2:

1.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2.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生),师范类专业优先。

岗位3:

1.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2.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生),有教育学科背景优先。

岗位4:

1.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2.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生),有教育学科背景优先。

三、报名方式及录用办法

1.报名者根据岗位条件如实、完整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送至招聘邮箱edu2035_zjnu@vip.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姓名”,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0日。

2.教育学院组织应聘人员面试并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请提供简历、身份证、各类证书、最高学历和职称证书等原件(交复印件备查)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四、聘用

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聘用人员与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聘期为1-3年,具体时间以劳动合同为准。

五、其他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咨询。咨询电话:0579-82282549,邮箱:edu2035_zjnu@vip.163.com(蒋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30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