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4个岗位,分别为中非大学联盟交流机制研究院秘书1名(岗位1)、 浙江省卓越教师培养“2011协同创新中心”秘书1名(岗位2)、研究生办公室秘书1名(岗位3)和教育专业学位(EDM)中心办公室秘书1名(岗位4)。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学校、学院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工作认真负责,拥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4.有较强的交流与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岗位技能要求
岗位1:
1.较出色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3.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生),外语及相关专业背景优先;具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岗位2:
1.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2.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生),师范类专业优先。
岗位3:
1.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2.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生),有教育学科背景优先。
岗位4:
1.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2.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生),有教育学科背景优先。
三、报名方式及录用办法
1.报名者根据岗位条件如实、完整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送至招聘邮箱edu2035_zjnu@vip.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姓名”,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0日。
2.教育学院组织应聘人员面试并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请提供简历、身份证、各类证书、最高学历和职称证书等原件(交复印件备查)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四、聘用
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聘用人员与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聘期为1-3年,具体时间以劳动合同为准。
五、其他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咨询。咨询电话:0579-82282549,邮箱:edu2035_zjnu@vip.163.com(蒋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