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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广陵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拟安置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扬人社﹝2021﹞5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招聘、面试等程序,确定陈燕等就业困难人员拟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12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87310923

附件:广陵区2023年11月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xlsx

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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