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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驾驶员名额为1名,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爱岗敬业,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3.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照,具有5年以上驾龄,熟知道路安全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身体健康,身高170CM以上,能适应驾驶员的工作需求;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18周岁以上,即2005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理期未满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的;

4. 未满服务期的;

5. 有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理论笔试、技能测试,择优录取方式聘用。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庐山大道67号)。电话:0792-8537765、8537601。联系人:段龙良、程华桃。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退役军人证明、3张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4.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表格信息,并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理论测试×0.5+技能测试×0.5。

1.理论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内容为道路安全交通法规、车辆基本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23年12月7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不指定大纲与教材,笔试成绩将在九江法院网进行公示。理论笔试前3名进入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采取路考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与考察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九江法院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1.综合收入约6万元每年(含单位、个人缴存“五险一金”),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2. 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3. 本公告中具体事宜由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通信地址:九江市庐山大道67号

联系电话:0792-853776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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