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经本教授委员会评审,拟定专任教师岗位推荐人选如下,现以予公示:
晋级
陶 乾(六级) 张 冉(九级)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法律硕士学院教授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也可向学校专任教师岗位评聘委员会工作办公室或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反映。
法律硕士学院教授委员会电话:010-58908075
法律硕士学院教授委员会邮箱:fashuojkb@126.com
校专任教师岗位评聘委员会电话:010-58909660
校纪委办监察处电话:010-58909069
法律硕士学院教授委员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