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现对2023年塔城地区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体检环节中“不合格”人员复检结果予以公示,并将考察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体检结果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共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体检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在可提供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扰乱考试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公休日可发邮件,以具体发送时间为准。)
(二)凡体检合格考生均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工作自2023年11月30日起至12月8 日。
(四)进入考察考生在附件中下载打印(A4纸正反打印)并填写《考察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
(六)进入考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等待考察单位通知或主动与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察或未经考察单位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结果和拟聘用公示将于12月11日在本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按要求做好上岗报到准备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1-6239549
联系邮箱:tcrsjsyk@163.com
监督电话:0901-6223804、6268240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拨打)
附件:1、各县(市)及地直各部门(单位)考察工作通讯录202311302147374484.docx
2、塔城地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不合格人员复检结果公示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202311302147527589.xlsx
3、塔城地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202311302148137682.doc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