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土木工程学院肖朝昀团队拟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2名,工作地点在福建泉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相关资料收集、现场调查、评价方案编制、评价报告编制、评价报告书档案整理归档等;
2.独立、及时有效地完成评价报告书;
3.熟练使用现场仪器设备,为课题组提供技术服务;
4.根据岗位变化的实际需要,服从课题组调整安排,按时完成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化工与材料、生物工程、生物医学材料、公共安全管理、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文字撰写能力强;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适应经常外出工作;
5.熟悉公共检测、评价报告书的编制,有至少一年从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经验;
6.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公共安全相关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打包后一起发送至23690929@qq.com。
(二)考核
团队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能力测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团队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团队及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相关信息会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郑伟程,18959829001。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