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陈铭秀等587名同志为灵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灵山县教育局:

根据《2023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职、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精神,经考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程序,同意灵山县职业技术学校等单位聘用陈铭秀等587名同志。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184号)等文件精神,请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定岗、工资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须于本通知印发后15日内持介绍信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3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职、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聘用人员名单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2023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初中、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