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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部分县(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3年南宁市部分县(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2023年部分县(区)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划定的2023年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经招聘县(区)统计局资格审查,报南宁市统计局核准,确定杜陈雨等4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6-8日(具体时间和审核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对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各招聘单位面试具体地点及乘车路线见附件3。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4。

(三)面试考生应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不达60分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当日在考场公告栏或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张贴公布。

(四)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考试成绩。

(五)各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第一题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成绩的排序,以此类推。

(六)本公告发出以后,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统计局监督和举报电话:0771—5532756

江南区统计局联系电话:0771-4507501

良庆区统计局联系电话:0771-4508906

隆安县统计局联系电话:0771-6522134

马山县统计局联系电话:0771-6823583

上林县统计局联系电话:0771-5222196

附件:1.2023年南宁市部分县(区)统计局公开招聘协统员面试人选名单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面试地点及乘车路线

4.考生面试须知

南宁市统计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

2023年南宁市部分县(区)统计局公开招聘协统员面试人员名单

0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进入面试人员
最低笔试成绩

1

杜陈雨

23010100038

南宁市江南区统计局

01005001岗位一

59

2

张文钰

23010100044

3

黄珍

23010100059

4

朱雨勤

23010100003

5

梁晓

23010100045

6

刘钊

23010100031

7

黄承果

23010100019

01005002岗位二

58.5

8

覃嘉玲

23010100026

9

罗莹

23010100008

10

卢跃文

23010100007

11

刘章

23010100035

12

覃军宇

23010100010

13

陈潇

23010100055

14

覃泽宇

23010100021

01005003岗位三

60.5

15

吕雯馨

23010100027

16

赵珈

23010100023

17

黄麟淞

23010200197

南宁市良庆区统计局

01080001建筑业统计岗位

62

18

韦冬梅

23010200207

19

龚晓珊

23010200087

20

刘玉连

23010200235

21

梁琦伟

23010200105

01080002名录库统计岗位

22

揭冠敏

23010200222

23

古富德

23010200184

24

黄鑫辉

23010200157

01080003服务业统计岗位

25

梁展

23010200107

26

凌丹

23010200191

27

韦慕怡

23010300240

南宁市隆安县统计局

01230001岗位一

54.5

28

黄福华

23010300279

29

宋臻

23010300291

30

陆琮贤

23010300284

31

何如旺

23010300264

32

凌启杰

23010300298

33

罗肖琴

23010300248

01230002岗位二

47

34

潘金点

23010300241

35

黄卫琳

23010300265

36

李露露

23010300290

37

刘炳志

23010400351

南宁市马山县统计局

01240001综合统计

55.5

38

黄树清

23010400336

39

林新愿

23010400344

40

苏继森

23010400350

41

蓝静楠

23010400338

42

韦春妮

23010400352

43

韦晓飞

23010400362

44

胡跫

23010400327

45

蒙星融

23010400353

46

周智涵

23010400354

47

覃玉镧

23010500392

南宁市上林县统计局

01250001专业岗位

58.5

48

黄成飞

23010500442

49

谭雯洁

23010500408

附件2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仔细阅读《2023年南宁市部分县(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面试公告》,本着诚信报考的原则,现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录用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二、报考行为出自本人自主、真实的意愿。已对所选报岗位有了充分的了解,愿意接受统计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及授权的考试机构依法进行的考试、体检和考察。

三、认真对待每一个考录环节,完成相应的程序。若经资格复审合格获得面试资格,在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公示等环节,不无故放弃或中断。

四、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五、遵守考录纪律,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六、进入考察环节前,依法妥善处理好本人与现工作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如因本人未依法处理原人事或劳动关系原因导致考察不能按时完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承诺人:

2023年月日


附件3

2023年南宁市部分县区统计局公开招聘协统员面试地点及乘车路线

招聘单位

联系电话

面试地点

乘车路线

江南区统计局

0771-4507501

南宁市江南区政府A座一楼会议室(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需从高棠路正门进入)

乘车路线:可乘坐地铁5号线到江南公园地铁站D出口往高棠路走50米左右即到;可乘坐40路、B57路、502路、64路、K96路公交车到壮锦行政路口站下车往高棠路走约150米即到)

良庆区统计局

0771-4508906

南宁市体强路小学(南宁市良庆区博艺路50号)

可乘地铁四号线飞龙路站E出口步行687米;地铁四号线体育中心西站A出口步行612米;49路公交车到博艺体强路口站下车后步行99米左右;15路到广西体育中心公交首末站下车后步行761米。

隆安县统计局

0771-6522134

隆安县行政中心党政综合楼五楼A510会议室(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

附近目前无公交车到达,建议考生提前安排前往面试考点的时间。

马山县统计局

0771-6823583

马山县统计局二楼会议室(马山县白山镇江滨东路507号)

汽车总站、汽车南站、马山县站乘出租车或小黄车均可到达

上林县统计局

0771-5222196

上林县统计局(上林县大丰镇城西街1号,旧法院)

附近目前无公交车到达,建议考生提前安排前往面试考点的时间


附件4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二)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包括饰品)参加面试。

(四)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

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考生必须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管理员专人陪同监督。

(七)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九)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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