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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邛崃市2023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邛崃市2023年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考机关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有关事项

(一)考察工作将于近期进行,请考生积极配合,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中共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28-88808226,中共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8760077)。

邛崃市卫生健康局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邛崃市2023年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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