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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为进一步加强洪梅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洪梅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相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录基本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本科或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五)具有大专同等及以上学历;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四)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八)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02岗位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承担灭火救援、社会救助、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应急救援任务。
03招录流程
招录流程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文化测试、公示、录用、岗前培训等流程进行。
(一)组织报名。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招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洪梅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门复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列入选拔考核范围。应录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洪梅消防救援大队通知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三)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由洪梅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核地点在洪梅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体能测试考核时间待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2),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向招录对象公布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申诉。(四)文化测试。主要测试考察对象消防基础业务理论、基本水平、公共文化等知识(附件3)。文化测试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命题,确保命题质量和保密。考试结束后,由招录单位公布文化测试成绩。(五)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每人只有一次机会,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不通过直接淘汰。面试实行量化评分,由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洪梅镇党建工作办及消防救援大队派人参加,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六)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单位应当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的具备三甲资质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支队消防员招录工作组织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七)公示。招录单位根据招录对象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文化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格检查等情况,评定考生总成绩,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招录单位党组织研究、洪梅镇党建工作办审核,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八)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视为取消录用,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九)岗前培训。招录单位统一组织招录对象开展岗前培训。政府专职队员岗前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90天。重点开展队列训练、体能训练、技能训练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和条令法纪教育,确保科目训全、时间训够、标准训到。

岗前培训期满,用人单位对应录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则取消录用。

04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洪梅镇专职消防队聘用人员工资执行,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
05招录单位、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洪梅大队

1、招录岗位和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1人。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2)地点:东莞市洪梅镇海滨长廊路2号(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洪梅大队三楼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69-88439698、13580815465

4、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洪梅大队邮箱(1065076867@qq.com)并告知招录联系人。06报名需提交资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蓝底);

7、户籍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个人征信报告。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洪梅大队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3:全国消防员三级灭火岗位资格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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