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内勤1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永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工资待遇
年收入6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永康市东城街道金城路25号四号楼三楼(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43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7101756。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6.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