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方法〉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21〕11号)要求,现对2023年我区公益性岗位拟招用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30到2023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情况(电话:68084060)。
附件:2023年高新区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汇总(第九期)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方法〉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21〕11号)要求,现对2023年我区公益性岗位拟招用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30到2023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情况(电话:68084060)。
附件:2023年高新区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汇总(第九期)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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