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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学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编外药剂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药剂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西药剂士及以上资格证书;

3.有从事中药材工作或医院药房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影响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5.曾有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的;

6.曾被原单位开除公职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等待电话通知面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0日(周末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工作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高新区学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自贡汇东路西段1250号春天花园B栋二楼)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考生简历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

4.资格证及复印件1份;

联系电话:0813-8658122(洪老师)

四、面试

(一)本次面试由学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组织实施;

(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参加;

(三)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下午15:00;

(四)面试地点:学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

五、体检

面试后2日内按照面试成绩电话通知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应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聘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招聘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待遇及其他说明

1、参照高新区卫生系统委聘人员工资待遇;

2、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3、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婚假等国家法定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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