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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山区事业单位“归雁兴泰”人才回引活动体检通知

根据《2023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归雁兴泰”人才回引活动公告》规定,综合考生面试及考察情况,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体检,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12月8日(周五),请务必于当天早上6:30前到达集合地点。

集合地点: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岳大街16号)四楼会议室。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体检集合地点。未按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跟随。考生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发放。私藏、使用、借用通讯工具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体检前,各位考生须下载打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并签名。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并贴面试通知书同版彩色照片。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故意隐瞒病史的后果自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篡改检验结果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前,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体检前一日晚上9点后请勿进食。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女性宜穿无钢圈内衣,勿穿连衣裙、连体衣、连裤袜。

5.怀孕的考生,不宜做X线检查,需待分娩后补检;月经期间的考生,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需待经期结束后补检;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应提前告知导医和体检医生。怀孕考生,需于体检当天提供怀孕相关诊断材料。

6.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7.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本次体检费每人36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支持扫码支付。

9.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2023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归雁兴泰”人才回引活动体检名单.pdf

附件2:基本情况表.pdf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组织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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