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10月8日)规定的程序,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备注 |
1 | 专利复审无效 | 吴雅蓉 | 女 | 1994.03 | 药学 (天然药物化学) | 研究生/硕士 | 具有至少3年专利审查经历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4-87978904、87978977;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