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本科起点,2023年12月底及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辅助支撑工作服务的意识;
4.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协调与沟通能力;
5.满足具体岗位的专业、技能等相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工作地点 | 人数 | 岗位要求 | 主要岗位职责 |
校医院 内科医生 | 泉州 | 1 | 1.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内科相关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3.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 | 1.在科主任领导和正、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工作; 2.按时查房,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及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书; 6.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总结工作。 |
校医院 外科医生 | 泉州 | 1 | 1.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外科相关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3.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协助主任医师负责提高对急、危、疑难病例的诊断及治疗,不断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提高医疗质量; 3.协助主任医师或独立指导全科开展科研工作; 4.有计划的指导、培养下级医师临床医疗及科研工作。 |
校医院 检验师 | 泉州 | 1 | 1.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医学检验专业; 2.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 1.在科主任和主管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特殊的技术操作和特殊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菌种、毒株、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4.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
校医院 中药师 | 泉州 | 1 | 1.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医药学院校中药学专业; 3.取得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中药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符合卫生系统注册上岗规定,能够胜任岗位常规工作和应急任务。 | 1.负责中药房相关工作; 2.完成科室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校医院 放射科医生 | 厦门 | 1 | 1.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医学影像学专业; 2.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3.有放射诊断工作经验者优先。 |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诊断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 4.掌握X线机的性能,使用以及投照技术; 5.参加值班,负责急诊处理及水、电、机器的安全。 |
华文学院 全科医生 | 厦门 | 1 | 1.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临床医学专业; 2.有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 1.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操作规程,完善学院卫生室工作; 2.认真书写各种医疗文书,做好门、急诊及体检、保健等工作; 3.做好院领导、科主任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3年12月20日12: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023年12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此次招聘,每人限应聘1个岗位。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12月21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二)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直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可续聘。工作满5年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校长聘项目制的选拔。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具有5年以上二级甲等医院相关工作经历且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考虑直接签订长期聘用合同,享受校内同类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
校医院:0595-22691901。
华文学院:0592-6068002。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95-22693889。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