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府干〔2023〕44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黎英群等同志试用(聘)期满正式任用
(聘任)、聘期满继续聘任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黎英群同志(女,南宁市兴宁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2年9月试用期开始时起算;
吴滔同志(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2年9月试用期开始时起算;
罗璇同志(女,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三塘司法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2年9月试用期开始时起算;
王家仁同志(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2年9月试用期开始时起算;
陈莹同志(女,南宁市兴宁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主任)试聘期满,正式聘任,聘任3年,从2023年9月起算;
马艳明同志(女,南宁市兴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试聘期满,正式聘任,聘任3年,从2023年9月起算;
唐咸斌同志(南宁市兴宁区兴园路初级中学校长)试聘期满,正式聘任,聘任3年,从2023年9月起算;
黄大垂同志(南宁市第四十五中学校长)试聘期满,正式聘任,聘任3年,从2023年9月起算;
张卫萍同志(女,南宁市人民路东段小学校长)试聘期满,正式聘任,聘任3年,从2023年9月起算;
赵桃艳同志(女,南宁市明秀东路小学校长)聘期满,继续聘任,聘任3年,从2023年9月起算。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中共兴宁区委各部门,兴宁区人大机关各部门,兴宁区政协机关
各部门,兴宁区各人民团体。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印发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