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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中层干部的公告

因学院发展需要,经党委讨论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引进)中层干部,热忱欢迎符合相关要求人员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造型艺术学院院长或副院长;

2.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兼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注:以上2个岗位为聘任制干部,受聘人员不定行政职级、不占干部职数,在聘期内行使相应管理权限、享受相应待遇。)

3.后勤基建处处长;

4.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

5.采购中心主任或副主任。

二、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干部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5.年龄原则上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要求

1.造型艺术学院院长或副院长:具有艺术设计、艺术理论及美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具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熟悉艺术设计院校教学与科研工作,了解艺术类专业发展现状;学术视野开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应聘院长需具有正高(专技4级)以上职称,应聘副院长需具有副高(专技7级)及以上职称。

2.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兼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意识强,责任心强;熟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教育规律,熟悉国家及上海市创新创业教育政策、法规;熟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具备相关工作岗位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管理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

3.后勤基建处处长:熟悉后勤管理、基建修缮工作,熟悉后勤基建方面的政策、法规;有相关工作岗位经验;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中共党员优先;有基建专业背景、资质、职称和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具备相应职级或职称(事业单位管理7级以上,含管理7级或专技7级以上,含专技7级)。

4.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中共党员,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的人力资源体系规划、建立及整合能力;熟悉国内外艺术类院校情况,对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师资队伍建设有深入认识和见解;熟悉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相应职级或职称(事业单位管理7级以上,含管理7级或专技7级以上,含专技7级)。

5.采购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中共党员,熟悉国家采购法规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较强服务意识,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具备相应职级或职称(担任采购中心主任的,相关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管理7级以上,含管理7级或专技7级以上,含专技7级职级职称;担任副主任的应具备事业单位管理8级以上,含管理8级或专技7级以上,含专技7级职级职称)。

四、招聘程序

按照《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和《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公开选拔(校外引进)中层干部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有关程序开展。

(一)个人应聘

应聘者须填写《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中层干部自荐表》(附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adadwzzb@163.com),同时提交:

1.应聘申请及个人简历(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近5年成果清单(非必须,根据实际情况)。

3.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相关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任现职证明。

4.受聘后的工作设想和目标。

(二)资格审查

(三)组织面试与考察

(四)党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五)公示

(六)履行任职手续

五、应聘时间及联系方式

个人应聘截止时间:从发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止。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851号(邮编:201808)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9977831 传真:021-69977845

电子邮箱:sadadwzzb@163.com

附件: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中层干部自荐表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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