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期满拟转岗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河池市推动人才资源向艰苦边远一线流动的实施方案》(河组通字〔2020〕41号)有关文件精神,经过体检、考核等程序,黄璐等11 位同志(第二批)符合转岗聘用条件,拟转岗聘用到大化瑶族自治县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如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2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逾期不予受理(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金山路1号,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邮政编码:530800,监督电话:0778-5812171。
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拟转岗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第二批).xlsx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 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