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2023.11.16)规定,网上资格初审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岗位核减
学校 | 招聘岗位 | 原岗位数量 | 初审通过人数 | 核减情况 | 核减后岗位数量 |
宁波市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职高机电 | 1 | 1 | -1 | 0 |
二、关于准考证打印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至招聘结束。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2月6日9:00-12月7日20:30。
三、其他事项
1.请仔细查阅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进入资格复审与面谈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后面的程序。资格复审与面谈均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初试通知书》。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纸质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附件3-4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谈。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3.报考职高专业课类的考生暂不需要携带绘画工具等专业相关物品。
4.考虑到现场人较多,请考生们自备口罩。
5.若有其他变化的,另行通知。相关信息以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gov.cn/)发布为准,网站导航: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机构→区教育局→法定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选公招。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