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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及要求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23年12月11日07:30前,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体检费600元(实际缴纳费用以体检医院收取为准),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集中,统一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残疾人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注意事项

按体检要求,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和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检查,所有考生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附件2)。

(三)复检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递补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421508 0825—5429228

附件:1.2023年下半年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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