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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次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集团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次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集团2023年第三次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规定,考核总成绩及体检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本次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综合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个部分,其中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请进入体检的人员按以下安排参加体检

1、体检时间:2023年12月12日(周二)之前。请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7:50前到达体检地点。8:00准时开始。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三楼健康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28-83623983)

具体地址: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9号。

(二)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2.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领取《体检表》后,逐项如实填写该表中需由考生填写的有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待确定受孕后可暂不做X光检查。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聘用。

4. 考生在体检中应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5. 体检前两天忌油腻食物、忌饮酒;体检前12小时空腹;体检当天不喝水;

6. 体检费用:男士396.45元/人,女士410.45元/人,由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时自行缴纳。

(四)体检结果公布和复检安排

1.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公告将在区人民医院集团官方网站“招标招聘”栏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2.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

3.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9号后勤综合楼419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集团2023年第四次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title="2023年第四次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集团2023年第四次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集团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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