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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漯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漯人社〔2023〕30号)和《漯河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漯人社〔2023〕4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漯河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才引智引进人才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高层次人才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漯河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漯河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漯河市域外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才引智公告在漯河市水利局官方网站(http://slj.luohe.gov.cn/)和漯河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网(https://www.lhhr.com.cn/)发布。招聘工作后续公告、公示、通知(面试、体检、考察)等均在漯河市水利局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8:00至2023年11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才引智工作采取线上报名方式,通过漯河市水利局官方网站(http://slj.luohe.gov.cn/)和漯河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网(https://www.lhhr.com.cn/)下载报名表,将个人简历及报名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文件,以“姓名+报名岗位+手机号+招才引智”为主题发送至邮箱rs5612018@163.com进行报名。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漯河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考生本人签名的纸质扫描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5)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报名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人员的报名邮箱或电话、短信形式进行反馈通知。

2.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本人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一致,包括:①考生本人签名的报名表纸质版一式2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2份;⑤在职人员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一式2份。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⑦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考核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人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核

对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确定聘用人员。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受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辞职,否则单位不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395—5612018

监督电话:0395—3117692

附件:1.漯河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计划表

2. 漯河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报名表

附件1附件2.doc" style="text-wrap: wrap;">附件1-2.doc

漯河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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