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发区建设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提请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由原平市源盛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有独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笔试、面试和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原平市政府网(www.yuanping.gov.cn)发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见《原平市源盛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6、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原平市源盛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310室。联系电话:15110598222
3、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9日下午18:00(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招聘报名表(机打),所填写毕业学校、时间、专业要与毕业证内容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予以报名,对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三)考试
报名截止后,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超过2:1时组织笔试,否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综合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选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并列进入面试环节。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未组织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未组织笔试环节的可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增加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作为最后入选考生)。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原平市政府网(www.yuanp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身份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工资待遇参照同级政府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由原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者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350-8225288
监督举报电话:15035002212
本公告由原平市源盛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